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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8日

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部署要求,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四题一评”协同攻关机制,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委办发〔2024〕2号)、《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方案(试行)》(浙科委办发〔2024〕5号)、《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等要求,决定启动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和项目定位

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分类组织实施,项目采用公开竞争和择优委托遴选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方式的榜单(指南),如仅有一家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进入项目评审。

(一)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定位为“尖兵”项目。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战略目标,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和战略前沿技术,支撑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和重点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形成。实施“军令状”“里程碑”考核。

(二)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定位为“领雁”项目。围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基础前沿技术等,实施应用研究项目;聚焦科技特派团派驻县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方向,实施科技特派团(高质量发展)项目。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部级、省级、部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平台基地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同时为平台基地成员

2.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且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申请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报告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其他项目申报具体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二)推荐要求

1.实行申报限额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各位老师应严格对照目标任务、指标覆盖、申报条件等要求填写申报书“尖兵”项目申报不设推荐限额。“领雁”项目实行申报限额。

2)以往承担过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验收后3年内未完成项目攻关成果跟踪评价工作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2.高校院所等推荐的项目中,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

3.采用择优委托遴选方式的项目,申报单位未建有纳入“白名单”创新平台基地或未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应经省级有关部门或设区市政府同意后行函推荐,并在推荐汇总表中说明理由,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该重大专项推荐总数的10%。

三、项目伦理审查

1)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9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校本部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伦理部分的实验在附属医院实施的,需要有该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院伦理审核。各附属医院申请的项目关于人的伦理审查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2),2.审查表(附件3),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书。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6689977,邮箱:11057776@qq.com。

2)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实验动物的伦理)的项目,请申请人全部在线上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

1)动物伦理申请前,项目申请人需要登录账号,账号登录注册审核等事宜咨询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908)。

2)项目申请人登录账号后进行伦理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等待审查。动物伦理审查需要动物中心初审、兽医主审、伦理委员会终审3个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一定的工作日;动物伦理申请事宜咨询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908),兽医事宜咨询张徐非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908)、吴港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908)。

3)动物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盖章生效。

特别注意:由于动物伦理申请审核的全部流程,需要五个工作日以上,请所有申请动物伦理的人员,务必于2025年9月1日前,在线提交完成,逾期概不受理。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以下简称科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科管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栏查看。

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请按“科技计划-省基础研究计划-2026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路径查看指南,学校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9月11日。

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榜单及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另行发布。

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须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

(二)审核推荐。学院将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并于9月12日前、承诺书将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通过系统审核上报。

(三)咨询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

0571-85118011、81051436

2.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1)综合政策:0571-81051634、87054154、87054743、87054076(项目中心)、0571-87054693、87054037(规划处)

2)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0571- 81051490、81051437、87054137(项目中心)、0571-87054004(基础处)

省重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咨询电话另行通知。

3.学校科技处咨询:

院级教学科研拓展部:0577-86680222(张老师)。

校级科学技术处:0577-86689747(杨老师)


附件

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

2.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

3.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doc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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