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度温州市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温州市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重点支持省市一流学科、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及国家重点临床专科建设等领域。
(二)补助额度:根据温政发〔2025〕8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另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7号文件要求,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高于50%,校本部项目申报人员需签署配套经费自筹承诺书(附件1),确保按要求落实项目总经费,附属医院人员按照所在医院通知要求执行。
(三)实施期限: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申报对象: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全职人员或全时人员(在报告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并由人事部门提供在职证明,科技副总另行规定),且聘任时间覆盖项目实施期。
(五)申报要求: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9月3日开放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13日下午17:00。项目负责人通过“温州科技大脑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officeHall.html)选择办事事项中 的“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报材料。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负责人(申报人)、项目组成员及项目申报单位的具体信息。具体申报要求见办事大厅“办事指南”。
(二)审核推荐。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初审与择优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包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伦理审查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于9月15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汇总学院的配套经费自筹承诺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均为签字盖章扫描PDF版)打包发送至wmurjresearch@wmu.edu.cn。
(三)申报管理。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 部门应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学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8日下午17:00。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时间要求:
1.诚信承诺书及伦理审查办理时间节点:
(1)系统要求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各位老师将已签字的诚信承诺书纸质材料,于9月9日(周二)下午16:00前,统一交至教学科研拓展部申请用印盖章。
(2)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位老师于9月9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教学科研拓展部,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伦理部分的实验在附属医院实施的,需要有该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院伦理审核。各附属医院关于人的伦理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4),2.审查表(附件5),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86689977,邮箱:11057776@qq.com。
(3)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于9月9日(周二)20:00前在线提交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教学科研拓展部统一收齐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盖章生效。具体事宜请咨询实验动物中心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86689008),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二)申报时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或推荐。
(三)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科技伦理治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完成目标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五)申报者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六)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七)项目实施后刊发论文的,应在论文上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院级联系人:张老师 86680222
校级联系人:吴老师 86689746
温州市科技局相关咨询电话: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电话:吴青青88925631;李杰88285266
重点临床专科领域项目咨询电话:陈娜88962013
一流学科领域项目咨询电话:创新平台与成果处刘晓88962027
双高计划专业群领域项目咨询电话:园区发展与高新产业处张乐超88962057
技术支持电话:赵文杰88962019;黄良孟88962008
附件1:项目配套经费自筹承诺书
附件2:学院申报汇总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5年温州市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
附件5: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
附件6:《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7号)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5年8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