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我校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资助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4〕188号)等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校学生。
2.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3.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其他符合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入学资助政策的高校学生。
二、资助范围及申请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1.对象:2025年秋季学期入伍的新生、在校学生、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政策的学生。
2.申请材料: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入“学费补偿代偿”页面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并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二)退役士兵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提出申请,每学年进行补贴。
1.对象: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入学的学生以及其他符合退役复学入学资助政策的学生。
2.申请材料: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并提交《退役士兵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三)直招军士
直招军士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四)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有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900元标准予以补助。
1.对象:
(1)持有退役士兵证的退役复学高校在读学生;
(2)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普通高校并持有退役士兵证的学生;
(3)专科毕业生毕业时入伍,退役后专升本考入本科院校,填报专科学段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持有退役士兵证的在本科学习时可申报;
(4)高校退学学生或毕业生去当兵,退役后重新考入其他本专科学校,持有退役士兵证的可以申报;
(5)其他符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有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情况。
2.申请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各学院汇总审核退役复学入学学生信息,审核无误后在学院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填写《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校级审核。学工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
(五)以下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4)其他不符合应征入伍服兵役相有关资助政策的学生。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学费资助不可超出总学制年限。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按照退役复学入学后所剩学制按学期进行申报。
表1 学费补偿政策
学生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下同)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 2024年9月1日起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 (本专科生) | 每人每年8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每人每年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每人每年20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表2 学费减免政策
学生申请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 2024年9月1日起 |
申请减免标准上限(本专科生) | 每人每年8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 | 每人每年16000元 | 每人每年20000元 |
四、报送要求
请各辅导员通知并指导相关学生进行申请填报,于10月17日(周六)下班前将《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5年入伍和退伍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至仁楼3109,电子稿报送至陈彪老师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