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5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含二年级);
2.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评省政府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大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及以上;
5.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列所在学院同一年级专业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三、名额标准
2025年分配我校省政府奖学金名额本部本科188名,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各系具体推荐名额见《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写格式参考国奖填报要求,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各系留档。
2.各系评审。根据评选要求,结合名额分配、申请学生情况公开评审、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起始日当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服务与发展中心。
3.院级审核。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荐学生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必须高度重视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审条件及程序,加强过程指导、监督与留痕。评审过程中如有评奖过程不公开、不公平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热线0577-63355987申诉反馈。
2.报送材料: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及电子稿,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并加盖系里公章;
(2)《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纸质版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初审名单表排列序号要与申请审批表顺序一致;
(3)各系需提交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含名额分配、评选依据、评审小组成员构成情况、评选程序、学院审核、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内容。
省政府奖学金材料请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于10月20日(周一)前交至资助服务与发展中心(茶山7A115,滨海3121),,联系电话0577-63355987。
附件:
1. 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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